驻马店一男子在水果市场偷电动车,半小时被抓, 你怎么看
感谢邀请,首先要为驻马店的治安点赞!在电动车刚刚流行的时候,不少人都把电车电瓶拿到屋里充电,因为当时小偷太多,一不小心电瓶就被偷走了,当时电瓶是可以拆卸掉了,据说把电瓶卖掉还是很值钱的。
驻马店一男子在水果市场偷电动车,半小时就被抓,真的要点赞驻马店治安,以及守护我们生命财产安全的一线、幕后全体公安人员。在如今的城市市区,监控摄像几乎不留死角,加上不少门店商家均安装了自己门头摄像头,所以在维护治安和抓捕犯罪方面,这些随处可见的摄像头,可谓功不可破。
目前大部分电动车电瓶是不可拆卸的和上锁的,特别是那种电瓶在座位下方安装的,极其不容易拆卸,加上目前偷盗电动车(包括电瓶)的打击力度以后违法犯罪成本较高,那些之前非常猖狂的偷盗电瓶电动车的几乎不存在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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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目前驻马店电动车还没有实行上牌制,若和郑州一样,电动车也上牌,那么在交通违规违法管制方面有较大提升,因为电动车牌照均具备防盗功能,一旦上牌电动车将会更加规范、安全。
三轮四轮上牌在即,二轮怕不远了?
而就在7月17号,有市民在网络问政询问:自己购买的低速四轮车,在持有驾驶证,并且在不驶入机动车道,无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下,是否可以在市区内出行?
市公安局回复如下: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!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八条规定: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。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,方可上道路行驶。第十九条规定:驾驶机动车,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我市将出台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办法,针对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管理办法。
可以预见,在三轮四轮上牌后,两轮电动车也会紧随其后。不论你是三轮四轮抑或两轮,行车时一定要按照交通规则行驶,切莫随意变道闯红灯。而在上牌后,电车的被盗概率几乎是微乎其微。
谢邀,窃·格瓦拉周师傅都进了局子了,这种常见的小偷小摸行为也见怪不怪了,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,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的,这些人不劳而获惯了,即使被抓也不过是拘留,出来之后继续屡教不改,还是得加大惩罚力度,增加违法成本
买别人偷的水果违法吗
这个问题与废品收购站收购窃贼偷来的东西的性质是一样的,属于销赃行为,同样违法。
明知是别人偷来的水果,你可能是贪图便宜而购买了,偷水果的人获利了,你也从中受益了,这应该属于共同犯罪。虽然偷水果算不上重案,但盗窃的性质没有变,你与其销赃的性质也没有变,判定违法是没异议的。
如果果农在果园挂标示牌,那抓住偷果的人是不是可以重罚了?你怎么看
谢谢邀请
如果果农在果园挂标示牌,那抓住偷果的人是不是可以重罚?你怎么看?
要看偷果的性质,造成的后果,然后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来处理才能完整无缺。抓到偷果人不能随意乱处罚。那怕竖满了警示牌,也是没有用的。偷,为了免得自找麻烦。我想有四种情况必须以法区别对待。一,偷回家去家里人受用,或者作为礼品送给亲戚朋友,省得自己花钱买。二是,以偷为手段,以销售为目的的,有计划,货车等,这种纯属偷盗行为。三是,既偷又破坏的,造成一定后果者。四是,纯属破坏性的,或者报复性的;后果十分严重。
遇到苐一种小偷,纯属偷回家自用吃吃的,难得偷一次,而且数量又不多。敎育教育,有个保证就行了。最好的办法带了果果送小偷回家。与其家人进行友好沟通,不是坏事。
第二种情况性质不同了。必须报警。通过执法部门来解决。依法处理与赔偿。是不是私了,并非不可,但是,必须慎重再慎重为上。
三,又偷又破坏,属双犯法。必须及时报警,通过执法部门以法来调查处理。这是唯一的选择。
四,纯属报复性的,损失惨重。只有一条路,报警,必须通过执法部门,依法处理。
上述四方面的案情与处理,都没有谈到抓住贼重罚一事。说明必须依法办事。才是最正确的选择。
以上供参考